*ST深天: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4〕第187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你公司股票在2024年6月27日至7月24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如深交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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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