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力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查股网  2026-05-23  特 力A(000025)公司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的薪酬方 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 月1 日-2026 年12 月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人民币8 万元(税前)。

(二)不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公司不予发放 薪酬。

(三)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 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1.基本薪酬。根据任职岗位、任职人员的人岗匹配度情况, 差异化设置基本薪酬标准;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挂钩,结合绩效考 核、公司经营情况和业绩完成情况,根据相关政策核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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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长期激励:与较长期内的公司的经营业绩相挂钩,根据 考核结果发放。

四、其他说明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二)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 薪酬按月进行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经营业绩情况进行结算,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在考核周期结束后根据考 核期内经营业绩考核情况进行支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退休、组织 调动、辞职等工作原因而不再任职的或因身体状况原因而无法继 续履职的,其当年度绩效薪酬、任期内延期支付部分薪酬结合在 职时间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应 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从薪酬中代扣代缴。

五、审批权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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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