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飞亚达(000026)公司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

(B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及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4名原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将对其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6,74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公司层面业绩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将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2,201,13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两项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7,627,960股减少至415,280,09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417,627,960元减少至415,280,090元。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B股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港币8.65元/股,预计回购B股股份的数量约为666万股至1,332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之日起12个月。上述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6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现场申报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18楼联系人:熊瑶佳联系电话:0755-86013669邮政编码:518057

3、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