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肖章林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控股股东推荐,公司拟提名郭高航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阅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郭高航先生不存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我们同意提名郭高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钟洪明) (委员:肖益) (委员:王建新) (委员:唐小飞)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