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2024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飞亚达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旭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2》。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4-04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