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1  深圳能源(0000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5月19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珠海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及配套热网工程项目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建设珠海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

及配套热网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珠海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39,354万元,自有资金为人民币47,87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珠海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配套热网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72,119万元,自有资金为人民币14,43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库尔勒电厂工业蒸汽改造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公司)拟实施库尔勒电厂工业蒸汽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2,321万元,拟通过库尔勒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库尔勒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11年10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584752256D。

法定代表人:付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强农业用地南侧、东环路东侧。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电力供应;节能工程施工;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批发零售:煤炭及制品;对电力项目的投资,电力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74.3077%股权,新疆巴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2%股权,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库尔勒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3.6923%股权。库尔勒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库尔勒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3年3月31日 (未审计)2022年12月31日 (未审计)
资产总额324,295.77319,953.26
负债总额288,215.77289,931.51
所有者权益36,080.0030,021.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930.0027,871.75
项 目2023年1-3月 (未审计)2022年 (未审计)
营业收入39,567.92104,615.40
利润总额6,215.45-12,511.1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058.16-12,515.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6.6834,000.42

3.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库尔勒公司拥有的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于2019年完成机组供工业蒸汽改造,目前主要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企业提供工业蒸汽。为提高机组工业供汽能力、增加售汽收入,实现向开发区二期和西尼尔镇工业蒸汽用户供汽,拟对两台机组进行工业供汽改造。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2,321万元,拟通过库尔勒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4.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既可解决开发区工业用汽需求,又有利于库尔勒公司在开发区打造多能互补模式示范园区,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投资风险和控制措施

本项目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库尔勒公司将通过招标方式严格把控购置费用,借鉴以往蒸汽管网项目建设管理经验,控制概算,节省投资;分阶段推进项目,控制投资进度。

6.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库尔勒公司实施库尔勒电厂工业蒸汽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2,321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隆热力热网三期综合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库尔勒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隆热力)拟投资建设新隆热力热网三期综合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0,194.92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4,038.98万元,由新隆热力自筹解决,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新隆热力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01年6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229497983T。

法定代表人:陈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8,616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石化大道东方1号小区。

经营范围:锅炉集中供暖;批发零售:建材、五金交电、其他日用品、针纺织品、保温材料、铁制品加工,电气机械维修,其他机械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房屋、场地租赁,热力、电力的生产、供应及相关技术咨询、管道的设计、施工、安装、粉煤灰综合利用(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法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库尔勒公司持有100%股权。

新隆热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新隆热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3年3月31日 (未审计)2022年12月31日 (已审计)
资产总额74,761.6070,286.22
负债总额56,199.8254,845.25
所有者权益18,561.7815,440.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561.7815,440.97
项 目2023年1-3月 (未审计)2022年 (已审计)
营业收入15,020.3728,229.98
利润总额3,149.28548.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49.28526.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5.979,813.60

3.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随着开发区入驻企业的增加,当地供汽需求不断上升,亟待补充新的供汽汽源。新隆热力于2022年10月取得《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备案证编号:2022186),计划新建蒸汽主管38.132公里,本项目分两段建设,蒸汽管道自库尔勒公司引出,沿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路向南敷设至开发区二期,在开发区西尼尔镇综合功能片区留有蒸汽接口为西尼尔镇综合功能片区供汽。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0,194.92万元,自有资金为人民币4,038.98万元,由新隆热力自筹解决,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

4.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本项目是热电联产集中供汽工程,具有清洁、环保的特点,投资本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当地供热、供汽终端市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5.投资风险和控制措施

本项目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库尔勒公司将采取招标方式严格把控购置费用,借鉴以往蒸汽管网项目建设管理经验,控制概算,节省投资;通过积极拓展供热、供汽业务,引入有用热需求的工商业企业,提高热网利用率,提升市场竞争力等措施控制风险。

6.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新隆热力投资建设新隆热力热网三期综合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0,194.92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4,038.98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

解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浦北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北公司)拟投资建设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7,021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5,413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鉴于浦北公司资金情况,拟由环保公司向其增资人民币4,613万元,增资后,浦北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万元增至人民币5,413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浦北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21年12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22MAA7CWU724。

法定代表人:王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

注册地址:浦北县小江镇鲤鱼岭(万荣华府)A区3栋2单元1402室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环保公司持有100%股权。

浦北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浦北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3年3月31日 (未审计)2022年12月31日 (未审计)
资产总额2,7832,783
负债总额1,9831,983
所有者权益80080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00800
项 目(未审计)2022年 (未审计)
营业收入00
利润总额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

浦北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设立,由于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因此未产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

3.环保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1997年7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65110C。

法定代表人:李倬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3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环保项目工程的投资、设计咨询、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相关培训服务;环保配套设备部件产品的研发和购销;物业管理;从事信息技术咨询;会议展览策划;会务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展厅展览服务;仓储管理;室内综合体育场所服务、室内专项体育场所服务以及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用品及运动服装的零售;动漫相关衍生产品的设计及推广销售;文化活动策划。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城市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商业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工业、医疗等危险固体废物以及电子废弃物的收集、中转、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垃圾、污泥、生物质以及工业、医疗等危险固体废物)

焚烧发电、供汽、供热、供冷;可再生能源的回收利用、分拣整理;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治理、综合利用及检测、监测服务;经营旅行社业务;环保配套设备部件产品的制造集成。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及销售;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包括咖啡馆服务;小吃服务。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98.8047%股权,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持有1.1953%股权。

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环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3年3月31日 (未审计)2022年12月31日 (未审计)
资产总额2,976,158.853,086,190.95
负债总额2,171,712.252,293,584.42
所有者权益804,446.61792,606.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64,650.65753,712.55
项 目2023年1-3月 (未审计)2022年 (未审计)
营业收入132,140.50770,604.41
利润总额13,400.23117,012.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590.7692,206.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463.41152,426.74

4.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主要负责处理浦北县区域的生活垃圾。浦北公司于2022年3月取得《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钦审批投资〔2022〕19号)。本项目总处理规模500吨/日,配置1台5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12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7,021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5,413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鉴于浦北公司资金情况,拟由环保公司向其增资人民币4,613万元,增资后,浦北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万元增至人民币5,413万元。

5.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当地市场,提升公司在当地的影响力,符合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环保产业的发展战略。

6.投资风险和控制措施

本项目存在红线外配套工程未能及时完工的风险。浦北公司将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积极推进红线外配套工程的建设。

7.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浦北公司投资建设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7,021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5,413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环保公司向浦北公司增资人民币4,613万元,增资后浦北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万元增至人民币5,413万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寻乌县能源生态园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环保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能环保(寻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乌公司)拟投资建设寻乌县能源生态园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3,15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4,651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鉴于寻乌公司资金情况,拟由环保公司向其增资人民币4,351万元,增资后,寻乌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元增至人民币4,65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寻乌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23年3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4MACCYKPA0P。

法定代表人:李金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新东大道新东新区农贸市场二楼206、208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废物经

营,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饮料生产,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环保公司持有100%股权。寻乌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寻乌公司于2023年3月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3.环保公司基本情况

环保公司的情况请见前文“(四)3”。

4.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寻乌公司于2023年5月取得《关于核准寻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3〕68号)。本项目总处理规模800吨/日,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处理规模400吨/日,拟配置1台4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配置1台8兆瓦汽轮机发电机组,预留二期项目建设用地。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3,15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4,651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鉴于寻乌公司资金情况,拟由环保公司向其增资人民币4,351万元,增资后,寻乌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元增至人民币4,651万元。

5.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本项目是公司在江西省首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凭借环保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的优势,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当地市场。

6.投资风险和控制措施

本项目存在投产后垃圾量或垃圾处理费低于预期的风险。寻乌公司将加强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推进垃圾处理服务协议的签署工作。

7.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寻乌公司投资建设寻乌县能源生态园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3,15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4,651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环保公司向寻乌公司增资人民币4,351万元,增资后寻乌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元增至人民币4,651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城证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关于与长城证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授权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置业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分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就能源大厦南塔10-19层办公区域以及裙楼第8层01单元801b、801c租赁相关事项签署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60个自然月,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2,862.52万元,物业管理费总金额为人民币3,558.21万元,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26,420.74万元。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朝晖先生现担任长城证券副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议案得到了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 公司董事会关于与长城证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与长城证券签署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所属置业分公司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物业租赁业务,可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授权置业分公司与长城证券签署租赁合同事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