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9241 债券代码:149272 债券代码:149310 债券代码:149408 债券代码:149676 债券代码:149677 | 债券简称:20深能Y1 债券简称:20深能Y2 债券简称:20深能01 债券简称:21深能Y1 债券简称:21深能01 债券简称:21深能02 |
债券代码:149742 | 债券简称:21深能Y2 |
债券代码:149926 | 债券简称:22深能01 |
债券代码:149927 | 债券简称:22深能02 |
债券代码:149983 | 债券简称:22深能Y1 |
债券代码:149984 | 债券简称:22深能Y2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深圳能源)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深能Y1,债券代码:14924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0深能Y2,债券代码:149272)、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深能01,债券代码:149310)、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深能Y1,债券代码:
149408)、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深能01,债券代码:149676;品种二债券简称:21深能02,债券代码:149677)、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深能Y2,债
券代码:149742)、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深能01,债券代码:149926;品种二债券简称:22深能02,债券代码:149927)、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
22深能Y1,债券代码:149983;品种二债券简称:22深能Y2,债券代码:149984)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人员变动原因和决策程序
发行人近日收到王平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平洋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平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发行人董事会八届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王平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发行人于2023年6月9日召开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选举李英峰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英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李英峰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二)李英峰先生情况介绍
李英峰,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汕头电力工业局助理工程师,深圳月亮湾燃机电厂专职工程师,深圳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能源滨海电
厂筹建办副主任,深圳能源集团风电筹建办公室主任,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大亚湾浩洋油料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总裁。现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李英峰先生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英峰先生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李英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英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董事长、总裁变动对发行人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原有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法律效力。中金公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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