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关于”20深能01“回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深能01” 回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20深能01”)的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20深能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3年11月23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数据,“20深能01”本次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30,000,000张,回售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0张。
因本期债券已全额回售,实施完毕后,“20深能0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摘牌日为2023年11月23日。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