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董事会八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0  深圳能源(0000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与视频会议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12月8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其中王琮董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其余董事现场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李英峰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详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

票弃权。

公司近日收到黄历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历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黄历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黄历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黄历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历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黄历新先生履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朝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

1.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朝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简历,董事候选人黄朝全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3.同意提名黄朝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标准>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欧阳绘宇董事、李明董事作为考核对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标准》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标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管人员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标准》。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能保定西北郊热电厂二期项目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建设深能保定西北郊热电厂二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深能保定西北郊热电厂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02,617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0,5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60,500万元,增资后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9,144.36万元增至人民币159,644.36万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东河源市水经济产业园热网输送管道工程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合和)所属控股子公司深能热力(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热力)拟投资建设广东河源市水经济产业园热网输送管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河源热网输送管道项目)。河源热网输送管道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32,13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430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鉴于河源热力目前的资金情况,拟由深能合和与广东深河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河源热力增资人民币6,430万元,其中深能合和按70%股权比例向河源热力增资人民币4,501万元,全体股东增资后,河源热力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30万元增至人民币9,96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河源热力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16年12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0MA4W3RQ847。

法定代表人:王家玉。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30万元。注册地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三楼309-15室。经营范围:热力设备制造,热力站建设与经营,热力工程设计、施工,供热设备材料销售,供热、供冷技术开发、咨询,设备、物业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深能合和持有70%股权,广东深河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河源热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河源热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3年9月30日 (未审计)2022年12月31日 (已审计)
资产总额11,689.0311,486.18
负债总额6,968.486,830.63
所有者权益4,720.554,655.55
项 目2023年1-9月 (未审计)2022年 (已审计)
营业收入3,920.684,837.96
利润总额108.88324.8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5.0028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9.521,570.35

3.深能合和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07年9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07178809225。法定代表人:易勇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56,000万元。注册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经营范围:经营电力及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投资发电、供电和其他与电力、环保有关工程;粉煤灰销售与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深能合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河源热力依托深能合和拥有的河源电厂一期两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开展热能综合利用,组织实施对河源南部工业园区进行集中供热改造。目前,河源热力已完成河源市热网输送管近期、中期、远期I段共三期工程的投资建设,建成管线长度约24.6公里,供热管网已覆盖河源市高新经济开发区、源城区龙岭工业园和埔前台源工业园大部分区域。

为适应市场需求,河源热力拟投资建设河源热网输送管道项目,向供热管网辐射区域的用热企业实施集中供热。河源热网输送管道项目拟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能(河源)电力有限公司拥有的河源电厂二期敷设一根供热管道,向水经济产业园、明珠工业园供热,满足其工业用户的热负荷需求。新建蒸汽管道总长度约

31.8公里,其中蒸汽管道主线长度约25.2公里,支线长度约6.6公里。河源热网输送管道项目于2023年8月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河源热网输送管道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32,13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430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鉴于河源热力目前的资金情况,拟由深能合和与广东深河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河源热力增资人民币6,430万元,其中深能合和按70%股权比例向河源热力增资人民币4,501万元,全体股东增资后,河源热力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30万元增至人民币9,960万元。

5.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河源热网输送管道项目建成达产后,连同河源热力前期的供热管网形成规模效应,热电联产的经济效益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提高河源电厂经营协同效益,符合国家发展热电联产的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6.投资风险和控制措施

河源热网输送管道项目存在热力市场前期热负荷低及增长不及预期等风险。河源热力将通过与用热企业签订供汽协议等措施积极开发、培育供热市场;加强热网管理队伍建设,做好设备维护,提高蒸汽管道效率,提升蒸汽稳定性和可靠性;积极寻求当地政府支持,确保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提升热网利用率。

7.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河源热力投资建设河源热网输送管道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2,13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人民币6,43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深能合和为上述项目按70%股权比例向河源热力增资人民币4,501万元,全体股东增资后,河源热力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30万元增至人民币9,960万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巴彦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彦公司)拟投资建设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巴彦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巴彦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5,539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7,120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鉴于巴彦公司的资金情况,拟由环保公司向其增资人民币6,820万元,增资后,巴彦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元增至人民币7,12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巴彦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22年7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26MABTRUG8X4。

法定代表人:苏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复生街和谐家园小区12号楼自东向西1层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旅游业务。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物业管理;餐饮管理。

股东情况:环保公司持有100%股权。巴彦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巴彦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3年9月30日 (未审计)
资产总额57.97
负债总额57.97
所有者权益0
项 目2023年1-9月 (未审计)
营业收入0
利润总额0
净利润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

巴彦公司于2022年7月7日设立,2023年7月1日设立财务账户。由于项目尚处于建设准备期,因此未产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

3.环保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1997年7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65110C。

法定代表人:李倬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3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环保项目工程的投资、设计咨询、建设施工、

运营管理;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相关培训服务;环保配套设备部件产品的研发和购销;物业管理;从事信息技术咨询;会议展览策划;会务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展厅展览服务;仓储管理;室内综合体育场所服务、室内专项体育场所服务以及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用品及运动服装的零售;动漫相关衍生产品的设计及推广销售;文化活动策划。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城市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商业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工业、医疗等危险固体废物以及电子废弃物的收集、中转、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垃圾、污泥、生物质以及工业、医疗等危险固体废物)焚烧发电、供汽、供热、供冷;可再生能源的回收利用、分拣整理;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治理、综合利用及检测、监测服务;经营旅行社业务;环保配套设备部件产品的制造集成。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及销售;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包括咖啡馆服务;小吃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98.8047%股权,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持有1.1953%股权。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巴彦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金河村,主要负责处理巴彦县、宾县、木兰县以及呼兰区部分区域的生活垃圾。巴彦公司于2022年11月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22〕779号)。巴彦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处理规模600吨/日,配置1台6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12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巴彦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5,539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7,120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鉴于巴彦公司的资金情况,拟由环保公司向其增资人民币6,820万元,增资后,巴彦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

元增至人民币7,120万元。

5.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投资建设巴彦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当地市场,提升公司在当地的影响力,符合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环保产业的发展战略。

6.投资风险和控制措施

巴彦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存在投产初期垃圾量或上网电价低于预期的风险。巴彦公司将加强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参与推进建设健全巴彦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落实垃圾处理服务协议调价条款的履行工作,保障项目垃圾量与投资收益。

7.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巴彦公司投资建设巴彦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5,539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7,12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环保公司向巴彦公司增资人民币6,820万元,增资后巴彦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元增至人民币7,120万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Newton公司向深能(淮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控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能(淮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拟投资建设深能刘老庄12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刘老庄120兆瓦项目)及深能马头镇7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马头镇70兆瓦项目)。其中刘老庄120兆瓦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3,151.36万元,马头镇70兆瓦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7,418.49万元。根据《深圳能源集团投资决策权授权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年6月15日披露的《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30>),南京控股公司对上述项目的投资决策属于其授权范围。

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以下简称:Newton公司)拟与南京控股公司共同向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增资,其中Newton公司拟为刘老庄120兆瓦项目向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增资人民币

7,983.13万元,为马头镇70兆瓦项目向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增资人民币5,531.5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MA26M8YN2M。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1,903万元。注册日期:2021年7月26日。注册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9室。法定代表人:汪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农业园艺服务;智能农业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南京控股公司持有55%股权,Newton公司持有45%股权。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3年9月30日 (未审计)2022年12月31日 (已审计)
资产总额12,644.317,560.62
负债总额716.781,979.73
所有者权益11,927.535,580.88
项 目2023年1-9月 (未审计)2022年 (已审计)
营业收入0.000.00
利润总额0.0027.52
净利润-0.1020.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0.00

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于2021年7月设立,项目均处于前期阶段,尚未动工,

故无营业收入。2022年利润金额为股东认缴项目公司外资汇率兑换收益,2023年净利润金额为利润确认美元汇兑损益缴纳的所得税。

3.此次参与增资方介绍

(1)Newton公司

注册日期:1998年7月3日。授权代表:周群。企业类型: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法定股本:50,000股。已发行股本:38股。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经营范围:境内能源项目的投资和融资。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100%股权。Newton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南京控股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084153118W。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344,305.577731万元。注册日期:2013年11月26日。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99号。法定代表人:李忠。经营范围:新能源和各种常规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100%股权。南京控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增资方案

考虑到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资金情况,本次拟由南京控股公司与Newton公司按股权比例向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增资。具体如下:

刘老庄120兆瓦项目:南京控股公司拟按55%股权比例向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增资人民币9,757.17万元;Newton公司拟按45%股权比例向深能淮安新能源

公司增资人民币7,983.13万元。

马头镇70兆瓦项目:南京控股公司拟按55%股权比例向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增资人民币6,760.73万元;Newton公司拟按45%股权比例向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增资人民币5,531.51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按照各股东的实缴金额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5.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Newton公司增资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有利于刘老庄120兆瓦项目与马头镇70兆瓦项目的建设,提升公司在当地的影响力,增加公司的清洁能源比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6.增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Newton公司向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增资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Newton公司本次将以人民币向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增资,避免因以美元增资而产生可能的汇兑损益,从而避免汇率波动风险。

7.董事会审议意见

(1)同意Newton公司为投资建设刘老庄120兆瓦项目按45%股权比例向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增资人民币7,983.13万元。

(2)同意Newton公司为投资建设马头镇70兆瓦项目按45%股权比例向深能淮安新能源公司增资人民币5,531.51万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公司坪山大工业区地块有偿收回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

股东名称增资前刘老庄120兆瓦项目增资马头镇70兆瓦项目 增资增资后
认缴金额股权比例认缴金额股权比例认缴金额股权比例认缴金额股权 比例
南京控股公司6,546.65559,757.17556,760.735523,064.5555
Newton公司5,356.35457,983.13455,531.514518,870.9945
合计11,90310017,740.310012,922.2410041,935.54100

零票弃权。

1.交易概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以下简称:坪山规自局)拟有偿收回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坪山大工业区地块(宗地号G13319-2694,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目前,环保公司与坪山规自局、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以下简称:坪山整备局)完成了《收地补偿协议书》的谈判工作,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4,297.2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相对方为坪山规自局,坪山规自局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环保公司于2003年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开发金及市政配套设施金合计人民币1,268.10万元受让坪山大工业区地块,该地块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心社区上洋村,宗地号G13319-2694,宗地面积为63,405.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房用途,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宗地使用年限为50年,自2003年6月19日至2053年6月18日止。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评估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坪山大工业区地块的土地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07.58万元。

受坪山规自局委托,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对交易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价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深房(土)估字〔2023〕第084号)。本次采用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剩余法(整体估价)进行评估,截至评估期日2023年7月25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期

为50年(自2003年6月19日到2053年6月18日止),剩余使用年期为30年,在设定的规划利用条件、产权限制条件(限整体转让)和土地开发程度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价为人民币4,297.22万元。

4.《收地补偿协议书》主要条款

(1)收回土地范围及补偿金额

1)G13319-2694号宗地位于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心社区杜洋路与上洋路交汇处北侧, 用地面积63,405.1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2003年6月19日至2053年6月18日止)。坪山规自局全部收回环保公司上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2)经坪山规自局、环保公司双方确认,同意以货币补偿方式收回上述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深房(土)估字〔2023〕第084号)的评估价格作为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补偿费用,补偿款共计人民币4,297.22万元。

(2)支付方式

补偿费用从土地整备资金列支,待土地整备资金下达后,环保公司向坪山规自局提出付款申请,坪山规自局对付款申请审核无误后通知坪山整备局,坪山整备局根据坪山规自局审查意见在30个工作日之内向环保公司支付人民币4,297.22万元。

(3)环保公司应在《收地补偿协议书》生效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手续,移交土地给坪山规自局并配合办理土地收储等手续。

(4)《收地补偿协议书》生效条件

自公司董事会、环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对公司的影响

环保公司计划在2023年签署《收地补偿协议书》,并计划在2024年收到补偿款项,预计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2,789.64万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6.董事会审议意见

同意环保公司坪山大工业区地块(宗地号G13319-2694)由坪山规自局有偿

收回,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4,297.22万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为做好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永续中期票据(PN)、中期票据(MTN)额度到期后的重新注册工作,加强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工具的储备,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在有效期内可选择多品种发行,以下简称:DFI)。

董事会审议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注册有效期为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

2.同意公司在上述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注册有效期内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SCP)、短期融资券(CP)、中期票据(MTN)、永续中期票据(PN)、资产支持票据(ABN)、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3.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范围内产品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实际发行的产品品种、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