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关于财务公司开展低风险基金产品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公司开展低风险基金产品
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R1、R2的低风险基金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开展的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R1、R2的低风险基金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和资金收益水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在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低风险基金产品(风险评级为R1、R2)的申购及赎回业务,任一时点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基金申购及赎回事项已经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基金申购及赎回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基金申购及赎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如下:
(一)投资目的
本次拟开展的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R1、R2的低风险基金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操作便捷等特点。财务公司将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及成员企业备付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资金,根据市场情况开展相关操作,运用基金工具对流动性进行管理,进一步提升流动性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财务公司拟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限额内具体实施由财务公司研究决定。
(三)投资方式
财务公司拟采取以基金公司账户直投方式为主、代销平台为辅的投资方式,具体将视实际情况选择,主要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R1、R2的低风险基金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五)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务公司自有资金和吸存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投资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低风险基金产品(风险评级为R1、R2)的申购及赎回业务事项已经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R1、R2的低风险基金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财务公司将从基金规模、成立年限、投资方向、投资业绩、投资团队人员配置等方面综合考量,选择投资团队稳定、操作经验丰富的基金投资团队和稳健型的基金产品开展业务合作。对已开展合作的基金产品,定期要求基金公司提供该产品的底层资产结构,实时掌握基金产品投向。
3.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标准》及财务公司《基金投资业务操作手册》执行规范的工作流程,做好基金收益跟踪。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低风险基金的投资可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同时满足财务公司流动性管理及收益需求。
基金投资核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财务公司开展低风险基金产品(风险评级为R1、R2)的申购及赎回业务,任一时点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资金管理标准;
(三)以公司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