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3-21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事项。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0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林敏董事长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7人、代表股份329,204,79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9.1494%。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318,068,631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5.5523%;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9人、代表股份11,136,163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6075%。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股份323,161,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0636%。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043,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85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提案1;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提案2。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 | 弃权比例 | |
与会全体股东 | 329,204,794 | 328,573,254 | 99.8082% | 631,540 | 0.1918% | - | - |
与会A股股东 | 318,068,631 | 317,437,091 | 99.8014% | 631,540 | 0.1986% | - | - |
与会B股股东 | 11,136,163 | 11,136,163 | 100.0000% | - | - | - | - |
中小投资者 | 17,204,806 | 16,573,266 | 96.3293% | 631,540 | 3.6707% | - | - |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 | 弃权比例 | |
与会全体股东 | 329,204,794 | 329,204,794 | 100.0000% | - | - | - | - |
与会A股股东 | 318,068,631 | 318,068,631 | 100.0000% | - | - | - | - |
与会B股股东 | 11,136,163 | 11,136,163 | 100.0000% | - | - | - | - |
中小投资者 | 17,204,806 | 17,204,806 | 100.0000% | - | - | - | - |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旭光、何雪华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