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富奥股份(000030)公司公告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经过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营业资质、经营状况等方面情况的核查,我们认为:

《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内容真实、公正,充分反映了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风险状况以及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存贷款业务情况。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的关联存贷款业务,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其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举措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审议<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晓、马新彦、马野驰

2023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