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富奥股份(000030)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审议《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过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营业资质、经营状况等方面情况的核查,我们认为:

《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内容真实、公正,充分反映了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风险状况以及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存贷款业务情况。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的关联存贷款业务,在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基础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其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等举措,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

二、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核实,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股东、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ABC Umformtechnik GmbH & Co.KG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500万欧元,按照最高赔偿限额500万欧元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3%(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中由于担保额度是欧元,为了保持单位一致,按照2023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折算价进行折算),上述担保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表决及披露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为子公司ABC Umformtechnik GmbH & Co.KG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要,且该担保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晓、马新彦、马野驰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