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富奥股份(000030)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制定《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制定《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将通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核心员工创新创业激情,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制定《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富奥鑫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对富奥鑫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鑫创”)的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富奥鑫创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李晓、马新彦、马野驰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