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白绪贵先生、冯小东先生、孙静波女士、周晓峰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 会议由白绪贵董事长主持。
4.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制定《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发挥核心骨干员工价值,充分调动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推动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结合,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本办法尚需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富奥鑫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富奥鑫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鑫创”)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0.5%,辽源市汽车改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汽改”)持股44.50%,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持股5%。辽汽改拟向吉林省金麦芒汽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麦芒”)出售其所持富奥鑫创23%股权。根据富奥鑫创公司章程,公司对辽汽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拟放弃对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富奥鑫创股权结构变更为公司持股50.5%,金麦芒持股23%,辽汽改持股21.5%,宁波华翔持股5%。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富奥鑫创控制权的变更,富奥鑫创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名称 | 转让前 | 转让后 |
富奥股份 | 50.5% | 50.5% |
辽汽改 | 44.5% | 21.5% |
宁波华翔 | 5% | 5% |
金麦芒 | — | 23% |
合计 | 100% | 100% |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 关于紧固件分公司3号厂房维修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现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紧固件分公司3号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与采购,其中厂房维修1,582万元,追加设备投资4,852.39万元。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