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大悦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简称:大悦城 股票代码:000031.SZ债券简称:20大悦01 债券代码:149189.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大悦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区龙井二路3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
第1层101室
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签署日期:2023年8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公告、说明文件等,由20大悦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2020年6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291号文同意注册,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8月4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0大悦01”,债券代码为149189,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期限3+2年期,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截至目前,上述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49189.SZ
(2)债券简称:20大悦01
(3)回售登记期: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8日(仅限交易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20大悦01”。
(7)本次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债券持有人应在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27日期间作出回售撤销申请。
(8)回售资金到账日:2023年8月4日。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择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15%,并在本期债券后2年(2023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3日)固定不变。
(三)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20大悦01”的回售登记期为2023年6月26日至6月28日(限交易日)。持有人在上述回售登记期内提交债券回售申请,申请回售金额1,600,000,000元(不含利息),回售撤销申报期回售撤销190,000,000元(不含利息)。综合本期债券回售登记及回售撤销情况,本期债券回售金额合计1,410,000,000元(不含利息)。
三、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大悦01”债券转售的提示性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1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1,410,000,000.00元。
(二)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安排的合规性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业务办理指南》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转售时间安排。
中信证券作为“20大悦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督促发行人在转售期间内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转售结束后及时注销未转售的债券,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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