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5  大悦城(0000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3-05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4日下午14:30。

2、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媒体中心。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2,989,371,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423%。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2,969,498,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8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9,873,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6%。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上海鹏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是否通过
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88,898,44599.9842%473,0000.0158%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9,405,56397.6206%473,0002.3794%00%

2、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朗先生、马德伟先生、刘云先生、朱来宾先生、孙朱莉女士、曹荣根先生、姚长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选举陈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988,786,44699.9804%
选举马德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988,786,44699.9804%
选举刘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988,786,44699.9804%
选举朱来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988,786,44699.9804%
选举孙朱莉女士为公司第十一2,988,786,44699.9804%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曹荣根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988,366,67499.9664%
选举姚长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988,786,44699.980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陈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293,56497.0571%
选举马德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293,56497.0571%
选举刘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293,56497.0571%
选举朱来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293,56497.0571%
选举孙朱莉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293,56497.0571%
选举曹荣根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8,873,79294.9455%
选举姚长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293,56497.0571%

3、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刘洪玉先生、李曙光先生、刘园女士、袁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选举刘洪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988,898,44699.9842%
选举李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988,842,04699.9823%
选举刘园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988,898,44699.9842%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选举袁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988,898,44699.984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刘洪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405,56497.6206%
选举李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349,16497.3368%
选举刘园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405,56497.6206%
选举袁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405,56497.6206%

4、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黄艳霞女士、董保芸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选举黄艳霞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988,898,44699.9842%
选举董保芸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988,472,47499.96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吴昊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