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关于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该事项简要介绍如下:
鉴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桑飞”)的外方股东Signify China Holding B.V.(以下简称“Signify”)的合作期限届满,Signify拟以定向减资方式退出其持有的中电桑飞30%股权,中电桑飞向其支付减资款不超过人民币3,551万元。减资完成后,中电桑飞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亿元减少至0.7亿元,公司将持有中电桑飞的100%股权。
二、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