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关于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合同的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业务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执行及价款结算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合肥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与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三笔《销售合同》销售神州鲲泰品牌昇腾AI服务器,合同共计含税总金额为40,80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号楼603C室
法定代表人:沈振宇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硬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技术的研发,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房地产经纪,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卖方:合肥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买方: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共计金额:人民币40,800万元(含税)
2、合同交易内容:卖方向买方销售神州鲲泰品牌昇腾AI服务器,以厂商交货时间为准,按照一次性交货或分批交货形式履行合同交货义务,运输方式及运费由卖方选择和承担。质保期自卖方通知发货之日起36个月。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相关服务(如产品的安装、技术服务支持、保修)在买方查验合格并收货后即完成交付义务,相关服务的履行、服务标准和知识产权等事项均由原厂商直接负责并处理,服务标准以原厂商标准为准,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处理相关事项。
3、合同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预付款;买方在卖方仓库现场查验合格后当日内,应向卖方支付剩余货款。
4、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5、主要违约条款:
(1)卖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但卖方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金额的10%。
(2)买方逾期支付本合同尾款的,自逾期之日起30日(含30日)内,每日须按逾期支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未付清货款的,买方须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且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发货、要求买方完好退回已交付的货物,且买方己支付预付款的,卖方不予退还,预付款转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如付款条款约定预付款的,买方未支付预付款前,卖方有权拒绝发货且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3)由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是卖方专为买方准备的,如出现产品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买方中途退货情形,或者交/提货期已至,买方经卖方催告后3个月仍未能安排接货等情况,视为买方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产品,买方构成单方违约,买方除应向卖方支付其拒绝接受部分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买方已支付预付款的,卖方不予退还。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销售的产品为神州鲲泰品牌昇腾AI服务器,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经营规划,如合同能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业务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的执行及价款结算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