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4-044债券代码:127100 债券简称:神码转债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叶海强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23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218,561,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40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10,620,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257%。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940,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0%。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7,958,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7%。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为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154,777,8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3,782,9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5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8,560,7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5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4,879,7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56%;反对3,681,3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7,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428%;反对3,681,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4,879,7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56%;反对3,681,3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7,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428%;反对3,681,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4,879,7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56%;反对3,681,3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7,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428%;反对3,681,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程凤、谢运莉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