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3  中国天楹(00003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3-2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9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公司股份总数2,523,777,297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549,334,0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6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35,435,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1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898,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3,898,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5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898,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0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8,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54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8,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54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8,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54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8,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54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9,250,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815,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8,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54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2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548,434,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3%;反对8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999,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81%;反对8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434,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3%;反对8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999,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81%;反对8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9,250,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48%;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815,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9,250,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815,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9%;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静、石志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