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http://ddx.gubit.cn  2023-08-10  中国天楹(000035)公司公告

关于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29 号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期限12个月。2022年11月1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累计回购股份1.13亿股,回购金额6.56亿元。你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未达到回购报告书中下限金额。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1.5条、第7.7.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3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