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中国天楹(000035)公司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拟自2024年2月6日起15个交易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4-03)。

2、截至2024年2月7日,本次增持计划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75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63%,合计增持金额32,960,498.00元。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概述

1、本次增持计划主体:公司董事兼总裁曹德标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涂海洪先生,监事会主席刘兰英女士、监事丁坤民先生、监事陆昌伯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陆平先生、副总裁程健先生、花海燕先生、陈竹先生、李爱军先生、王鹏先生、杨静先生、张建民先生、李军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人员。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及资金来源:上述增持主体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增持金额、增持数量以增持期满时实际增持的股份数量为准。

4、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24年2月6日)起15个交易日之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7日,本次增持计划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75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63%,合计增持金额32,960,498.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增持股数 (股)增持金额 (元)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曹德标1,215,600.003,999,324.000.0482%
涂海洪1,000,200.003,290,658.000.0396%
刘兰英160,000.00526,400.000.0063%
丁坤民15,000.0049,350.000.0006%
程健162,500.00534,625.000.0064%
花海燕212,700.00699,783.000.0084%
陈竹152,000.00500,080.000.0060%
李爱军2,900.009,541.000.0001%
杨静611,300.001,997,863.000.0242%
王鹏150,000.00490,500.000.0059%
张建民156,000.00510,120.000.0062%
李军153,800.00499,850.000.0061%
其他核心人员5,758,200.0019,852,404.000.2282%
合计9,750,200.0032,960,498.000.3863%

因工作人员登记失误,杨静先生和李爱军先生所有增持股票均为2024年2月6日买入。

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期内,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