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提示: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计划自2024年8月2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
2、截至2024年11月27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8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95%,增持金额合计10,539,411.00元。
3、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兼总裁曹德标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涂海洪先生,监事会主席刘兰英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陆平先生、副总裁陈竹先生、李爱军先生、杨静先生、景兴东先生、花海燕先生、王鹏先生、张建民先生、程健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人员。
2、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计划自2024年8月2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增持金额、增持数量以增持期满时实际增持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下限 (万元) |
1 | 曹德标 | 董事、总裁 | 100.00 |
2 | 涂海洪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100.00 |
3 | 刘兰英 | 监事会主席 | 5.00 |
4 | 陈竹 | 副总裁 | 30.00 |
5 | 陆平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30.00 |
6 | 李爱军 | 副总裁 | 50.00 |
7 | 杨静 | 副总裁 | 100.00 |
8 | 景兴东 | 副总裁 | 20.00 |
9 | 花海燕 | 副总裁 | 30.00 |
10 | 王鹏 | 副总裁 | 50.00 |
11 | 张建民 | 副总裁 | 50.00 |
12 | 程健 | 副总裁 | 30.00 |
13 | 核心人员 | 1,405.00 | |
合计 | 2,000.00 |
若公司核心人员本次实际增持股份金额无法达到拟增持股份金额下限,剩余未增持部分将由上述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按增持计划比例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4-49)。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7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8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95%,增持金额合计10,539,411.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增持金额 (元) | 增持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1 | 曹德标 | 1,026,957.00 | 248,700.00 | 0.0099% |
2 | 涂海洪 | 1,065,000.00 | 250,000.00 | 0.0100% |
3 | 刘兰英 | 51,120.00 | 12,000.00 | 0.0005% |
4 | 陈竹 | 302,460.00 | 71,000.00 | 0.0028% |
5 | 陆平 | 300,756.00 | 70,600.00 | 0.0028% |
6 | 李爱军 | 502,680.00 | 118,000.00 | 0.0047% |
7 | 杨静 | 1,019,950.00 | 241,700.00 | 0.0097% |
8 | 景兴东 | 200,220.00 | 47,000.00 | 0.0019% |
9 | 花海燕 | 300,542.00 | 71,900.00 | 0.0029% |
10 | 王鹏 | 500,550.00 | 117,500.00 | 0.0047% |
11 | 张建民 | 509,385.00 | 121,400.00 | 0.0049% |
12 | 程健 | 300,321.00 | 70,500.00 | 0.0028% |
13 | 核心人员 | 4,459,470.00 | 1,047,800.00 | 0.0419% |
合计 | 10,539,411.00 | 2,488,100.00 | 0.0995% |
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期内,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