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微信、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泽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42。
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43。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