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6证券简称:华联控股公告编号:2026-050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勇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股)
| 公司股份总数(股) | 1,403,818,725 |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 1,378,303,745 |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 |
|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 182 |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 | 502,147,017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4322 |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 |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 5 |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 | 419,718,746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0.4518 |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 |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人) | 177 |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 | 82,428,271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9804 |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403,818,72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5,514,980股,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78,303,745股。)
(二)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统称“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 |
|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 179 |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 | 82,638,551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9957 |
|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 |
|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 2 |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 | 210,28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153 |
|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 |
|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人) | 177 |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 | 82,428,271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9804 |
(三)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
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00,174,057 | 99.6071% | 1,825,300 | 0.3635% | 147,660 | 0.0294%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80,665,591 | 97.6125% | 1,825,300 | 2.2088% | 147,660 | 0.1787% | 0 | |||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琼、梁晓华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