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查股网  2023-12-23  深南电A(000037)公司公告

修订对照表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七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工作方式、议事程序等内容由董事会另行制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确定。第七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工作方式、议事程序等内容由董事会另行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确定。
2第二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议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议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第二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3第二十七条 对于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认可第二十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报告,作为判断依据。(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时: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前款所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应根据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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