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25  深南电A(000037)公司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孔国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关联董事孔国梁先生、黄庆先生、陈玉辉先生、孙慧荣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开展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孚公司”)、公司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开展能源集团物业租赁管理服务业务。同意委托管理期间,若因物业处置、城市更新等导致标的物业数量发生变化,或因宏观环境、不可抗因素等导致物业受托管理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由合同签署三方通过友好协商对租金收入的分配安排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开展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关联董事孔国梁先生、黄庆先生、陈玉辉先生、孙慧荣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协孚公司开展能源集团物业租赁管理服务业务将对深南电公司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