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将涉及新能源及储能等领域的投资,可能面临政策变化、市场竞争、项目运营及宏观经济波动等多重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为公司与山东高速深圳公司首次合作,双方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及业务执行等方面仍需持续磨合,合作过程中或出现理念磨合、业务协同方面的潜在分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与山东高速(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深圳公司”)签署《关于共同设立深南电山高智慧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之出资合作协议》,由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深南电山高智慧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智慧能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为准),开展新能源及储能领域相关业务。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主塔楼13楼13208
法定代表人:柴世政
注册资本:5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山东高速深圳公司45%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山东高速深圳公司55%股权。山东高速深圳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高速深圳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经查询,山东高速深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南电山高智慧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最终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为准。
5.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0,2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山东高速深圳公司认缴出资9,8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高速(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一)出资方式、比例及金额
股东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各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 1 | 甲方 | 10,200万元 | 51% | 货币 |
| 2 | 乙方 | 9,800万元 | 49% | 货币 |
| 合计 | 20,000万元 | 100% | — | |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安排
1.董事安排:董事会设五名董事,甲方提名三名,乙方提名二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甲方提名两名委员(其中一名委员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乙方提名一名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安排: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设副总经理两名,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提名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违约责任
如果股东未按照协议和章程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实缴出资,除应当继续足额缴纳以外,每逾期一日,违约股东应支付其应缴而未缴的出资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根据各方过错,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将作为公司与山东高速深圳公司在新能源及储能产业领域开展投资、运营及管理的核心合作平台,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本次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将涉及新能源及储能等领域的投资,可能面临政策变化、市场竞争、项目运营及宏观经济波动等多重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为公司与山东高速深圳公司首次合作,双方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及业务执行等方面仍需持续磨合,合作过程中或出现理念磨合、业务
协同方面的潜在分歧风险。
3.公司将统筹整合各方股东优势资源,主动加强沟通对接、深化理念共识,积极拓展优质项目,强化项目从投资、建设、运营到维护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项目整体经济性和抗风险能力。
六、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
除本次对外投资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对外披露的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投资金额(万元) | 投资后持股比例 |
| 1 | 2026年5月 | 投资设立深南电正迈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612 | 51% |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