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退: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暂停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大通”)已于2023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并终止上市,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公司”)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调确定办理深大通股份确权和挂牌转让等业务。
中信证券华南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接到上海市海华永泰(青岛)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电话获悉,深大通不服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关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
号)及《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2023〕7号),于2023年8月30日将起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行政起诉状邮寄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信证券华南公司亦收到了上海市海华永泰(青岛)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发送的邮寄快递单、快递签收结果记录和行政起诉状扫描件。结合获悉情况并经网络查询,快递物流信息显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1日签收了相关资料。
根据2022年4月29日颁布并实施的《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主办券商在办理退市公司股票挂牌过程中,如退市公司对交易所退市决定提起复核等法律救济的,主办券商应暂停其股票进入退市板块登记及挂牌工作,并根据复核等
法律救济的结果决定是否恢复其股票的登记及挂牌工作。因目前深大通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和终止上市复核决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中信证券华南公司需暂停深大通股票进入退市板块登记及挂牌工作。
中信证券华南公司将根据深大通起诉深圳证券交易所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诉讼结果,依据规定并履行相应程序后推进后续工作。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