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02  中集集团(000039)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醇科”)的上市方案,中集醇科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筹划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集醇科已于2023年12月29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挂牌申请,并于当日获全国股转公司受理。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 12月27日、2023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3-099、【CIMC】2023-100和【CIMC】2023-103)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4年6月28日,中集醇科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以下简称“本函”),同意中集醇科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具体内容如下:

1、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

2、本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中集醇科应在有效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股票挂牌。

3、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股票正式挂牌前,中集醇科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申请公开转让并挂牌时中集醇科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并在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中集醇科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后,仍将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后续,中集醇科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挂牌手续,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