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5-05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本公司H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告》。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2025年4月23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9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H股股权登记日: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布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A股股东:2025年5月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H股股东: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本公司H股股东不适用本通知,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布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度中集集团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4年度中集集团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4年年度报告 | √ |
4.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中集集团2025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8.00 | 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8.01 | 选举麦伯良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
8.02 | 选举朱志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8.03 | 选举梅先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8.04 | 选举徐腊平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8.05 | 选举赵金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8.06 | 选举赵峰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9.00 | 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9.01 | 选举张光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9.02 | 选举杨雄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9.03 | 选举王桂埙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10.00 | 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0.01 | 选举石澜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代表股东的监事 | √ |
10.02 | 选举林昌森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代表股东的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1.00 | 关于中集集团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中集集团2025年度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中集集团2025年度为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 √ |
上述第8至10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位,独立董事3位,监事2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4至15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上述第1至10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第11至15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其中,第1及第3项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业绩
公告》;第2项及第4至7项议案分别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发布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第8至10项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第11至13项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及第14至15项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其中,关于第12项议案,董事长麦伯良先生将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于第13项议案,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将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除上述需表决的议案外,独立董事还将于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发布的3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登记方式和登记时间: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或其他组织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或其他组织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股东或其他组织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具体联系方式见本通知“五、其他事项”。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H股股东
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四、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耿潍蓉 |
联系电话: | 0755-26691130 |
联系邮箱: | ir@cimc.com |
传真: | 0755-26826579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邮政编码: | 518067 |
2、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现场会议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股东如有任何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关的问题或建议,可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之前将有关问题或建议发送至本公司指定邮箱(ir@cimc.com)。本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中就股东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7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9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9;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同意”、“反对”和“弃权”项。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深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A股股东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2024年度股东大会)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委托人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0039,股票简称:中集集团)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表决指示: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注1) | |||||
1.00 | 2024年度中集集团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4年度中集集团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4年年度报告 | √ | |||
4.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中集集团2025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2)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8.00 | 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8.01 | 选举麦伯良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 |||
8.02 | 选举朱志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8.03 | 选举梅先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8.04 | 选举徐腊平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8.05 | 选举赵金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8.06 | 选举赵峰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9.00 | 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9.01 | 选举张光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9.02 | 选举杨雄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9.03 | 选举王桂埙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10.00 | 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01 | 选举石澜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代表股东的监事 | √ | |||
10.02 | 选举林昌森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代表股东的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注1)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1.00 | 关于中集集团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中集集团2025年度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中集集团2025年度为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 √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包括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等情形),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注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3)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否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