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关于融资展期的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融资展期情况概述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已被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申请融资3.223亿元(2022年1月25日公司披露了申请融资的相关公告)。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焦作分行”)就该笔融资达成债务化解意向,对公司该笔债务予以展期,期限十年。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融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
登记机关: |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迎宾路1号 |
负责人: | 张克 |
注册资本: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00MA9LCAR58B |
成立时间: | 2022-06-07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总公司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原银行、中原银行焦作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子公司亦无关联关系。
三、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中原银行焦作分行
2、借款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金额:3.223亿元
4、期限:十年
四、本次融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融资展期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涉及风险投资,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