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107,146,734.58元,实收股本为1,486,873,87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及《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亏损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聚集主业,大力发展新能源和生态环保业务,但2022年受经济下行影响,业务开拓推进较为缓慢,营业收入整体有所下降,共实现营业收入30.3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68%。且因财务费用较高及商誉减值等原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亿元,亏损金额较2021年度减少,总体经营业绩持续改善。
三、应对措施
2023年公司仍将保持战略定力,聚焦主业,对外强力开拓市场、强化资金回笼,对内增强管理效能、降本提质增效,积极谋划部署各项新项目合作,力争经营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1、新能源主业稳中求进
光伏电站作为公司“压舱石”资产,是公司的利润基石,每年可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是公司稳定经营的重要保障。
首先,在确保现有电站稳定运营的同时,电站开拓重点为平价竞价项目资源及EPC承建,积极争取内蒙、青海、甘肃、陕西等大型基地项目;其次,利用自身开发、设计、建设及运营一体化的能力和成本控制优势,推动与央企国企深度合作,储备更多优质项目资源;在资源丰富地区配合当地政府建设高效光伏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和储能电池及材料等项目,进一步延伸新能源产业链,夯实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着力打造智能物联网代运维平台,积极拓展第三方委托运维项目,力争成为代运维市场中的佼佼者,从而推动新能源主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生态环保业务保持稳健
生态环保产业将一方面紧跟政策导向,积极投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多个细分领域协同发展,另一方面在融资趋紧的外部环境下,根据项目的融资进展合理的调整施工进度,控制投资节奏,积极谋求转型发展。
在生态农业等乡村振兴业务方面,结合公司在生态环保方面的优势资源,参与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等工程。山茶油产业作为公司乡村振兴事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今年将继续加大营销力度,向市场要增量,做好服务,培养客户粘性,提高回购率;要持续走产品创新、副产品开发、品牌化建设发展的路子,多措并举拓宽流通渠道。
3、推动债务化解,拓展新融资渠道
公司将利用国家碳中和产业政策优势,改善经营状况的同时,根据东旭集团债务化解原则,积极与有关债权方协商,通过延长偿债期限、降低利率等多种方式落实具体债化方案,减轻公司偿债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深度沟通及合作,努力拓展新的融资渠道。
4、强化内部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和费用预算控制,加强对子公司及各业务单元的财务及风险管控,全面优 化经营管理措施,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各项运营费用。强化落地执行,深入推进落实“技术创效+产业增效+管理提效”的生
产经营一体化思路和模式,为推动可持续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建立优秀员工队伍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与企业共同的价值观,增强队伍凝聚力,在公司形成勇于奉献,齐心协力干成事,干大事,干难事的团队氛围。优化队伍结构,进行内部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及培养,建设合适的薪酬匹配及岗位匹配机制,根据人员职业技能等级、工龄、岗位形成岗位匹配及薪资匹配方案,优胜劣汰。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