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关于公司向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展期暨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23-034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展期暨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展期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与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西银行”)就融资余额本金2.15亿元及相关利息达成债务化解意向,对该笔债务予以展期,期限十年,至2032年9月28日止,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全资子公司娄底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融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登记机关: |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蒙山街14号 |
法定代表人: | 谭红 |
注册资本: | 230372.1491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007118101492 |
成立时间: | 1998-10-20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提供保险箱;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 |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27.8260% 德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3.1054% 德阳市财政局 12.9423% 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 6.1476% 什邡卷烟厂 6.1476% 德阳市诚信鑫业公司 6.1476% 德阳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6.1476% 广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5.8240% 四川德阳孝感股份有限公司 5.1769% 利民城市信用社 1.3169% 市中区城市信用社 1.3169% 城区乡信用社 1.3169% 城市信用社中心社 1.3169% 广利城市信用社 1.3169% 科技信用社 1.3169% 城郊信用社 1.3169% 劳动信用社 1.3169% |
长城华西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子公司亦无关联关系。
三、融资事项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金额:就本金2.15亿元及相关利息达成债务化解意向(以相关协议为准)
4、期限:十年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27楼 |
法定代表人: | 赵艳军 |
注册资本: | 148687.387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92174418Y |
成立时间: | 1982-03-23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及服务,生态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水处理;园林、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及生态湿地的运营养护;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乡规划设计;湖底淤泥处理;环保项目管理与咨询;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光伏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光伏发电项目技术咨询;电力工程总承包及国际工程总承包;经营进出口业 |
务;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光伏发电设备的制造、批发零售;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新能源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担保方舟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母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7,796,457,769.82 | 17,801,467,807.10 |
负债总额 | 6,048,690,448.08 | 6,077,736,262.33 |
净资产 | 11,747,767,321.74 | 11,723,731,544.77 |
资产负债率 | 33.99% | 34.14%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596,125.85 | 1,782,853.30 |
利润总额 | -183,995,516.67 | -24,152,785.59 |
净利润 | -181,861,399.20 | -24,354,385.68 |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舟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含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券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鉴定费、公告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
4、保证期间:甲方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融资展期暨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本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20,601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8.66%。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