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4,831,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977,973.6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4,831,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0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帐号 | 股东名称 |
1 | 08*****285 |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 |
2 | 08*****049 | 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 |
3 | 08*****551 |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4 | 08*****251 | 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层 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755)8839 3609 传 真:(0755)8839 3677
联系人:黄光立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