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类第5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分别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2023-41号公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董事贾帅、申成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2023-42号公告《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