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关于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1月12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集团”)《关于减持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1月12日,资本集团已减持公司股份5,156,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38,397,786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份33,241,5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992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份(股) | 减持比例(%) |
资本集团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2023年8月28日-2024年1月12日 | 7.46 | 5,156,234 | 0.78 |
减持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增持及受让无偿划转持有,减持价格区间5.62-8.18元/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资本集团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38,397,786 | 5.77556973% | 33,241,552 | 4.99999926%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减持及实施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