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报问询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司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前进行回复。公司对《问询函》所提事项和问题高度重视,立刻组织相关部门对深交所关注的问题逐条落实积极准备回复。由于深交所关注的部分问题涉及资料多,公司准备工作量大,故公司无法按照深交所要求于2024年6月5日前进行回复。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至不晚于2024年6月12日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将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