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公司《章程》修订比对表

查股网  2024-02-08  深纺织A(000045)公司公告

《章程》修订比对表

章节原表述修订后的表述
第一章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的活动,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五章

第一百一十

七条

第五章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删掉这一表述,该条款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第六章第六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五十四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公司纪委设党群工作部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党委职权包括: (一)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工作; (二)保证及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第五章 公司党委 第九十七条 根据《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为7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2人。 第一百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

政策、重大部署在本企业贯彻执行;

(三)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参与决策公司重大人事任

免,讨论研究公司“三重一大”事项;

(五)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

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党员和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

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公司党委对董事会、经营班

子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

的事项。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八条

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

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

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

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

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六)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

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七)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党组

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八)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

建议;

(九)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政策、重大部署在本企业贯彻执行; (三)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参与决策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研究公司“三重一大”事项; (五)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党员和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公司党委对董事会、经营班子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八条 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六)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七)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八)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九)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零一条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第一百零二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配备专责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应当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十)保障党员权利;

(十一)其他应由纪委承担的职

能。

(十)保障党员权利;

(十一)其他应由纪委承担的职

能。

同时,原第六章“党建工作”章节,调整至“董事会”章节前,在“股东和股东会之后”,表述改为第五章“党委”章节,整体章节、条数按顺序进行调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