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6-09-03  深纺织A(000045)公司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6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同时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即2026 年2 月13 日至2026 年8 月18 日,以下 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统称“核 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 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3 名内幕知情人(不含中介机构,其中2 名同时为激励 对象)存在股票变动情况。经核查,该3 名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 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前,且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 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 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 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17 名激励对象(其中2 名与前述内幕知情人重合)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其基于对公司 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 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 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 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3、中介机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国泰海通建立了信息 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股票买卖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遵守信息隔离墙 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而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次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已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 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