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永证专字(2023)第310280号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永证专字(2023)第310280号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或 “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永证审字(2023)第110031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对分发的限制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泛海控股公司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永证审字(2023)第110031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报告仅供泛海控股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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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