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泛海: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增持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增持计划增持主体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3年5月5日起(含2023年5月5日)3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3,000万元-4,000万元。
2.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6月19日,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已过半,上述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6,99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95%,合计增持金额为2,498.61万元。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4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来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上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3年5月5日起(含2023年5月5日)3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栾先舟、
刘国升、臧炜、潘瑞平、李书孝、赵英伟、冯壮勇、罗成等8人,增持主体均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5月5日,公司收到上述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发来的《关于明确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上限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上述增持主体明确上述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合计不高于4,000万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6日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023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上述增持主体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19日,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已过半,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增持前 | 已增持金额(元) | 已增持股份数量(股) | 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1 | 栾先舟 | 董事长 | 0 | 0.0000% | 5,431,913 | 5,998,800 | 5,998,800 | 0.1154% |
2 | 刘国升 | 副董事长、总裁兼财务总监 | 400,000 | 0.0077% | 5,458,993 | 5,998,900 | 6,398,900 | 0.1231% |
3 | 臧 炜 | 董事 | 80,000 | 0.0015% | 2,356,527 | 2,499,500 | 2,579,500 | 0.0496% |
4 | 潘瑞平 | 董事、执行副总裁 | 0 | 0.0000% | 2,357,874 | 2,499,500 | 2,499,500 | 0.0481% |
5 | 李书孝 | 董事、副总裁 | 0 | 0.0000% | 2,359,528 | 2,499,500 | 2,499,500 | 0.0481% |
6 | 赵英伟 | 监事会主席 | 200,000 | 0.0038% | 2,339,712 | 2,499,700 | 2,699,700 | 0.0520% |
7 | 冯壮勇 | 股东代表监事 | 0 | 0.0000% | 2,301,987.36 | 2,499,600 | 2,499,600 | 0.0481% |
8 | 罗 成 | 股东代表监事 | 0 | 0.0000% | 2,379,612 | 2,499,700 | 2,499,700 | 0.0481% |
合计 | 680,000 | 0.0131% | 24,986,146.36 | 26,995,200 | 27,675,200 | 0.5326% |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上述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