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泛海:诉讼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ST泛海(000046)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14372债券简称:18海控01
债券代码:112920债券简称:19泛控01
债券代码:112995债券简称:19泛控02
债券代码:149035债券简称:20泛控01
债券代码:149044债券简称:20泛控02
债券代码:149116债券简称:20泛控03
债券代码:114769债券简称:20泛海01
债券代码:114784债券简称:20泛海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月20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泛海控股”)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泛海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提起诉讼。2023年2月6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上述两起诉讼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后根据民生银行申请,北京金

融法院对公司、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公司的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2023年10月7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武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000,000元、利息613,350,935元、逾期罚息(截至2023年2月8日的逾期罚息金额为67,246,637.50元,以及以未付本金3,046,0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105%的标准计算)、复利(截至2023年2月8日的复利金额为12,806,877.31元,以及以应付未付的利息与逾期罚息为基数,自2023年2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105%的标准计算);

(二)武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支付律师费80,000元;

(三)对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民生银行有权以武汉公司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泛海控股、卢志强对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泛海控股、卢志强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武汉

公司追偿;

(五)驳回民生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部分受理费18,739,206.13元以及保全费5,000元,由武汉公司、泛海控股、卢志强负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有待于诉讼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