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泛海:关于触发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的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基本情况
根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中的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的相关约定:
“1、触发情形
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若未遵守下列约定事项,则触发投资者保护机制: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90%;
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需按季度监测。”
二、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触发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上述报告,截止2023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08.26%,超过90%,触发了投资者保护机制。
后续,公司将遵守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