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泛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公司”、“发行人”)发行的“18海控01”、“19泛控01”、“19泛控02”、“20泛控01”、“20泛控02”、“20泛控03”、“20泛海01”、“20泛海02”的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与泛海控股签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有关约定,现就泛海控股及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债务到期情况
(一)到期未偿还债务的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集团”)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中泛集团应于2023年11月14日归还上述融资的剩余未还本息。截至2023年11月15日,中泛集团尚未完成上述债务的偿付工作,剩余未偿还本金约
17.13亿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由于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未能完成上述债务的偿付,其可能会面临债权人就未履行债务向法院申请执行而导致资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等风险。中泛集团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妥善解决上述债务问题。
(三)其他
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信建投作为“18海控01”、“19泛控01”、“19泛控02”、“20泛控01”、“20泛控02”、“20泛控03”、“20泛海01”、“20泛海02”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中信建投将按照上述各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特此提请“18海控01”、“19泛控01”、“19泛控02”、“20泛控01”、“20泛控02”、“20泛控03”、“20泛海01”、“20泛海02”持有人关注相关风险,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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