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泛海:关于法院终结公司预重整暨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2-02  *ST泛海(000046)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终结公司预重整暨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海控股”)被公司债权人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王资产”)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或“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泛海控股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有关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历次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23

年4月25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日、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1月1日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收到的北京市一中院出具的《决定书》,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经调查发现泛海控股作为上市公司已不具备重整可能并申请北京市一中院终结泛海控股预重整程序,据此,北京市一中院决定:终结泛海控股预重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由于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另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已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它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泛海”。

(二)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9月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0.54亿元(未经审计)。由于法院已裁定终结公司预重整程序,若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在2023年末前无法得到有效改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面临较大的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下一阶段,公司将全力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坚持底线思维,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努力化解公司当前面临的风险困境,推动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