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2-11  *ST泛海(000046)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证券代码:400205 证券简称:泛海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年4月19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年3月25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金融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2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拍卖事项通知书》,北京金融法院将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4,212,480,800 股股权(对应股权比例为10.8628%)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31)进行拍卖,第一次拍卖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上午10时至2025年3月18日上午10时。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名称: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集团”)法定代表人:汪孟德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名称: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海控股”)法定代表人:刘国升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 被告

名称: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法定代表人:卢志强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4、 被告

姓名:卢志强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融创集团前期购买了“18海控01”债券,鉴于“18海控01”债券已于2021年11月10日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向融创集团偿付剩余本息,融创集团将公司、中国泛海、卢志强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2. 判令泛海控股立即赔偿融创集团实现本案债权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财产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告费等; 3. 判令融创集团有权对泛海控股持有的武汉公司421,248.08万股股份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2项诉讼请求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
4. 判令中国泛海、卢志强对上述第1、2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 本案诉讼费用由泛海控股、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1. 公司向融创集团支付“18海控01”债券本金人民币1,567,378,687.50元及利息165,025,651.95元及违约金; 2. 融创集团有权在上述第1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4,212,480,800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卢志强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3. 驳回融创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8,924,703.25元,由公司、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二)二审情况

(三)执行情况

公司就一审判决中部分内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提起上诉。2023年11月9日,公司收到北京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融创集团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已立案执行。北京金融法院责令公司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法律规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诉讼对公司的财务影响有待于具体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财务影响有待于具体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北京金融法院《拍卖事项通知书》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