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中侨1:东北证券关于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目前股份转让方式已经变更为每周转让一次,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的规定,公司股票仍将维持每周转让一次的分类转让状态。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目前处于重整期间,生产经营基本停滞,没有业务收入,无力支付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仍无法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预计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
针对R中侨1不能披露前述定期报告事宜,主办券商已发布风险提示,郑重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正确评估公司的投资价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针对R中侨1不能披露前述定期报告事宜,主办券商已发布风险提示,郑重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正确评估公司的投资价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挂牌公司联系人:黄舜荣;联系方式:0755-25823888-509
主办券商联系人:朱萍;联系方式:010-68573137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挂牌公司联系人:黄舜荣;联系方式:0755-25823888-509
主办券商联系人:朱萍;联系方式:010-68573137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东北证券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