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智农: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23,239,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523,239,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3,239,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656 |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2 | 08*****875 |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3 | 08*****709 | 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4月27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
咨询联系人:肖慧
咨询电话:0755-25425020-6368
传真:0755-2542015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